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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1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审定《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杨东指出,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根据当前形势任务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自治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安排,对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态度和决心,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要求,坚决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杨东要求,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研究立案管辖、证据规格,强化警种间联动,摸清犯罪链条、明晰嫌疑对象并查清犯罪事实,开展精准、集约打击,坚决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查处一批涉嫌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坚决斩断各种非法利益链条,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加强协作配合,与行政监管部门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同检法部门制定联合办案工作指引。
杨东强调,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实现部门间数据融合,公安机关利用大数据手段打击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对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监测预警水平显著提高,公众对串通投标违法犯罪的认知和自觉抵制意识显著增强,确保串通投标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发展,逐步形成事前预警、事中核查和事后打击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徐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谢永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加先针对政策把握、数据对接、研判分析、督促跟进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公安厅专治办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自治区公安厅供稿)